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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11-27 点击:[]
各学院:
为维护公寓正常的管理秩序,营造安全、健康、和谐的住宿环境,学校决定对研究生晚出、晚归等行为加强管理,特通知如下:
1.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不准晚出、晚归。研究生公寓实行红旗校区22:30,净月校区22:00关闭公寓大门,要求研究生在公寓大门上锁前回宿舍,按时就寝。凡在关闭公寓大门后进出公寓楼者,视为晚出、晚归。
2.严格执行晚出、晚归审批制度。研究生有特殊情况,需要晚出、晚归的,要提前申请。即研究生有特殊情况需要晚出或者晚归者,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院审批(签章)后,报公寓管理中心,公寓楼值班人员做好开关门工作。
3.因医院工作或组织活动等其他原因导致晚归,由活动组织部门或导师提前填写晚归证明,凭证明进入公寓楼,同时做好登记手续并留存其证明。
4.严格执行晚出登记制度。研究生有特殊情况,需要晚出而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者,在出公寓楼时,由研究生本人先联系辅导员或导师,由联系老师同公寓管理中心值班人员沟通确认,所在公寓楼值班人员要认真查验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,为研究生办理外出登记手续后,方可放其出门。
5.研究生晚出、晚归情况,由公寓管理中心统计并反馈给相关学院,由相关学院负责对研究生进行教育,研工部对各院教育、处理情况进行督查。对违反本规定经常晚出、晚归并屡教不改的研究生,将进行通报批评,构成违纪的,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中共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研究生研究生工作部
2019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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