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 : 本站首页 > 培养工作 > 教学改革 > 正文
时间:2025-12-02 点击:[]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教学单位:
为系统掌握我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现状,进一步夯实成果基础,加强精准培育,深化内涵建设,为推荐申报省级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前期储备,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遴选的前期准备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说明
1.本次申报应立足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定位与办学特色,充分整合各类资源,特别是国家级课题、项目、平台、奖励和人才称号等优势资源,推动研究生教学成果的系统梳理与深化提升。
2.各单位可围绕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、科教协同、产教融合、专业学位实践教学体系、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特色等方面组织申报。
3.各单位应高度重视,统筹规划,认真组织申报与初选工作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论证与辅导,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。
4.各学院应集中优势,充分调动资源,至少申报1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。
5.鼓励跨学院、跨学科、跨高校或与企业、科研院所联合申报,促进多项成果整合,提升申报质量与竞争力。
二、申报流程
1.校内申报。申报人登录研究生院官网首页的“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管理平台”(使用说明见附件1),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,并上传签字、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申报书(附件2)和佐证材料,其中佐证材料为必须提供。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24:00。
2.成果评审。研究生院对申报课程进行形式审查后,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,结束后予以公示。被推荐的成果完成人,须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申报材料,为申报省级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。
三、联系方式
研究生院联系人:蒋海琳 电话:0431-89989186
校内平台技术支持:苏 爽 电话:18686386467
齐晓雨 电话:17790003086
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
2025年12月2日
地址: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
邮编:130117
Copyright ©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